永安市公安局生态分局破获 首例污染环境案
2018年5月15日,永安市公安局生态分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有力地打击了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这是永安市公安局生态分局破获的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4月5日,生态分局接到永安市环保局移送的永安市槐南镇一矿业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的案件线索。受案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分局刑警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现场调查,该矿业公司位于文江溪旁的铅锌矿临时堆场和公司内矿石堆场未建设“三防”措施,污染物可直接排放外环境。民警立即在周边开展摸排走访,并多次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取证,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傅某某。
5月15日,该公司的负责人傅某某主动到生态分局投案,对其公司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傅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今年以来,永安市公安局生态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出击,积极配合市河长办工作,对全市可能污染环境的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并会同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结合“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通过蹲点调查,走访排查,先后参与联合执法行动8次,出动警力120余人次,有力震慑了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